——原中国卫生人才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培训 > 最新动态

最新动态

返回最新动态

北京肿瘤防治研究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肿瘤精准放疗专项技能培训项目第4期脱产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9

各有关单位:

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国卫人发202227号)相关文件精神,助力肿瘤等临床专科人才培养和建设,推进癌症防治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北京肿瘤防治研究会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展了肿瘤精准放疗专项技能培训项目,现将第4期脱产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分为三个方向:

(一)靶区勾画专项技能培训

放射肿瘤学基础理论(包括放射物理学、放射生物学和放射治疗学);射线的物理特性和临床剂量学原则,放射治疗的基本流程和放疗计划的评判标准;正常组织的耐受剂量,放疗的常规定位和剂量计算、体位固定技术、三维适形放疗的靶区勾画、计划设计、调强放疗靶区勾画;剂量分割模式,分次照射的放射生物学;常见肿瘤放射治疗与其他手段综合治疗的原则;常见肿瘤的放射治疗原则和方案;常见放射治疗并发症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常见肿瘤的靶区勾画等相关内容。

(二)物理计划制作专项技能培训

放射治疗学理论(放射治疗设备学、放射治疗物理学、临床放射治疗学、辐射剂量学、光子照射剂量学、电子线照射剂量学)、加速器的质量控制、常见肿瘤的临床治疗原则及计划设计等相关内容。

(三)放疗技术操作专项技能培训

放射肿瘤学基础理论、放疗设备、放疗的体位固定技术、二维/三维模拟定位技术、影像引导放疗技术、呼吸运动管理技术、头颈部肿瘤放疗技术、胸部肿瘤放疗技术、腹、盆部肿瘤放疗技术、乳腺肿瘤放疗技术、SRS/SBRT放疗技术、近距离放疗、全身放疗技术、放疗人文关怀与常见毒副作用的识别、放射治疗全流程安全管理等相关内容。

二、培训对象

(一)靶区勾画专项技能培训

1.二三级医院的肿瘤科(含放射治疗单元)或放疗科医师。

2.持有放射肿瘤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具有3年及以上放疗临床工作经验,目前从事肿瘤放射治疗相关诊疗工作。

(二)物理计划制作专项技能培训

1.在二三级医院的肿瘤科(含放射治疗单元)或放疗科工作,所在单位设有精准放疗设备、物理计划系统软件。

2.具有2年及以上放射物理工作经历,或6个月以上三甲医院物理计划制作进修学习经历。

(三)放疗技术操作专项技能培训

1.在二三级医院的肿瘤科(含放射治疗单元)或放疗科工作,所在单位设有精准放疗设备。

2.具有2年及以上放射治疗技术工作经历。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63-6月。

(二)培训地点

20家肿瘤精准放疗专项技能培训医院,培训医院名单及学员接收计划详见附件。

四、培训方式

本培训为脱产培训,培训形式包括理论培训和临床实践,期间每位学员应参与肿瘤患者放射治疗技术实施过程,并独立完成至少5个瘤种(头颈部肿瘤、胸部肿瘤、乳腺肿瘤、腹盆部肿瘤和妇科肿瘤)的临床操作。

五、考核工作

培训考核包括中期测评和末期测评。

(一)中期测评

学员进入培训医院培训至中期,由各培训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测评完成后在培训管理系统中录入中期测评意见。

(二)末期考核

学员进入培训医院培训至最后一个月,经带教师资同意后参加考核。考核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分为理论和实操两部分,由专家委员会评定,两部分成绩均合格为考核合格。

(三)末期考核时间

614日理论考核,615-28日实操考核。

六、证书

考核合格的学员可获得人才中心会同培训医院共同颁发的培训证书。证书是学员学习的证明,不等同于“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成绩合格证明”,不作为学员开展放射治疗技术的直接依据和凭证。学员开展放射治疗技术由所在医院按医疗技术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内部规范管理。

七、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119-213日。

(二)报名方式

1.请学员派出单位登录“肿瘤精准放疗专项技能培训项目网上报名系统”(https://jzfl.bjggty.com/jzfl/pre/plogin.jsp),注册后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派出学员信息、已配备的放疗设备和系统。

2.在系统内下载培训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3.完成报名后,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后及时关注录取结果。

八、其他事宜

(一)请学员派出单位严格审核派出学员资格,如实填写参训人员信息。

(二)各培训医院招收的本院学员,每个方向不超过3人。各培训医院可在录取期限内组织适宜的方式面试,择优录取。

(三)培训医院优先录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学员。

(四)学员派出单位要鼓励和支持学员培训学习,协助学员做好必要的工作交接。学员培训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会议、考察、临床诊疗等其他工作。

(五)本培训人才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医院收取费用的,费用标准按照当地和医院相关政策确定,并向学员开具相应报销单据。请学员提前与意向医院联系,了解培训收费详细情况和培训具体安排。

人: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5993537959935334

附件:培训医院名单及学员接收计划

北京肿瘤防治研究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6115       









返回顶部